对研究生李文举作拟退学处理的告知书
来源:永利yl23411集团 时间:2025-05-07 点击数:
李文举同学及其法定监护人:
经核查,研究生李文举,性别男,身份证号码为230303****7030,于2021年9月被永利yl23411集团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录取,学号为2021710076。
李文举于2023年12月19日办理休学手续,休学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9月1日,现休学期满,在公司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三十条和《永利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长大校发〔2020〕92号)第八章第三十二条之相关规定,公司拟对李文举给予退学处理。
若对拟退学处理持有异议,员工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。申诉材料需详细说明申诉理由,并由申诉人签署真实姓名,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,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以下地址: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永利yl23411集团文科大楼901办公室(邮编:434023)。
联系人:卢老师;联系电话:0716-8062395。若逾期未反馈相关意见,将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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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