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邓研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来源:永利yl23411集团 时间:2024-06-29 点击数:

 邓研,男,永利yl23411集团体教12301班员工,学号:2023004101;

在公司三令五申提醒下,不遵守考场规则,违反考场纪律,违背公平公正原则,夹带资料入场,被监考老师发现,被认定为考试违纪,取消考试资格,为严肃校纪,教育本人及全体员工,根据长大校发[2017]150号《永利集团员工违纪处分办法》第三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,经公司研究决定,给予邓研同学严重警告处分。

 

如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。

联系电话:0716-8060106

电子邮箱:1476960889@qq.com

永利yl23411集团

2024年6月29



版权所有:中国·yl23411(永利)集团官网-Officialwebsite 地址: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1号永利集团东校区文科大楼    电话:0716-8060189